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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何足道的博客]]></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我是谁，何足道！！！ 我是谁,何足道！]]></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28 Aug 2008 03:02:55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Thu, 28 Aug 2008 03:02:55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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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CDATA[何足道]]></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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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何足道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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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lt;原创&gt;内地不该成为坏鸟拉臭屎的地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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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内地不该成为坏鸟拉臭屎的地方</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2008-8-27</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年年初，敝人曾经写过一篇《珠三角的经济脓疱破裂后，脓血何处去？》，就是反对内地省份接收珠三角转移来的高污染、高耗能、低附加值等类的企业，希望内地省份的省长市长不要把珠三角的经济脓疱当宝贝。现在看来，内地的省长市长还真不听话，还真把珠三角的经济脓疱当宝贝迎娶回家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天凌晨央视2套《经济信息联播》说：东莞市石龙镇的镇委书记说，该镇90%以上的纺织、制衣、塑料、工艺玩俱、电镀等加工企业已倒闭或己转移到广西某地、广东韶关、江西赣州等地，在不久的将来剩下的也将全部清出石龙镇，有点赶尽杀绝的意思。记者说：石龙镇的做法其实是整个珠三角的一个缩影。这些大多数是注册资金在100-300万之间的企业，在二十几年前珠三角是非常欢迎这类企业来投资的，而今就像是黄脸婆被负心汉当作垃圾往内地“贫穷地区”扔了。石龙镇书记答记者问时美其名曰：“腾笼换鸟”，即把以前的“坏鸟”往内地扔，腾出笼子（地盘）准备换几只“好鸟”来养。</P>
<P style="TEXT-INDENT: 2em">珠三角想换什么“好鸟”敝人当然管不着。但纳闷，听说还同内地省市签了什么“产业转移”协议。内地省市的官员为何就这么贱，珠三角丢失弃的坏鸟为何你捡起来养？难道你们也要等到这些坏鸟拉了大堆臭屎后才后悔？为何偏偏捡珠三角丢弃的“坏鸟”来养，不直接养“好鸟”呢？据我的俗眼在电视上的观察，石龙镇的书记也不像是什么人间稀有的“大才”，一个小镇的书记都懂得现在该养什么“好鸟”了，你内省市的官员就不懂今天就养“好鸟”？非得捡人家丢弃的？非得先养“坏鸟”，到时又学石龙镇书记换“好鸟”？</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在中国人发现中国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很多的时候起，同时也明白不能老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跑，不然的话，永远也追不上发达国家，我们在“赶”的同时一定要想办法“超”。现在的内地省市，不如沿海省市发达，首先是在地理位置上输了一着，更严重的是多年来的不同政策，比沿海省市迟了好多年才开放，时间上又输了一着。众所周知，内地的省市比沿海发达省市的各类建设都落后了十多二十年。如果现在还只是捡“珠三角”丢弃的来“玩”，玩到何年何月才赶得上沿海省市？</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个国家与国家之间差距，一个省市与省市之间差距，一个地区与一个地区之间差距，道理一样。落后的不能老是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跑。新中国建国后，老一辈领导人没有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跑，没有任何基础的条件下，很快就造出了人造卫星、导弹、原子弹。拿以上所说的现在称为“低附加值”的纺织制衣等类行业为例。纺织业最早是在欧洲国尤其是英国德国等特别发达，后来转移到日本台湾香港，再后来转移到中国的珠三角，历时一两百年。现在珠三角准备转移或倒闭的纺织业是这些国家几十上百年之前的设备水平。而以上所说的先发展的国家和地区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呢？他们在好早之前就在研制先进的纺织设备了，他们现在的设备自动化水平已经非常之高了，瑞士的纺纱机几乎到了静音的状态，见了我国的雷鸣般的纺织厂，再看他们的设备，几乎不敢想像这都是人间的东西。而我们的珠三角还在靠人海战术，现在珠三角的人力成本上升了，呆不下去了，往内地搬迁，用的还是人海战术。</P>
<P style="TEXT-INDENT: 2em">然而，内地省市还是照搬了，老一辈领导的造卫星造导弹的办法不学，却直接捡了珠三角丢弃的又脏又臭的“低附加值”产业。嘴里天天叫喊什么产业升级，开拓创新。却不知什么是升级，什么是创新。为何不在珠三角还在用“人海战术”的时候你们就抢在他们的前面购进“自动化”设备先把这个人力成本的山头给攻下了，或者研制高科技的设备卖给珠三角，一者自己抢了先机，二者珠三角的企业也不用搬来搬去了。当然，他们要搬就搬到外国或外星球去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现在还可以不让这类企业进入到内地省份，要发展，要上项目没问题，人家还在用人海战术的行业，我们用自动化，人家用自动化的，我不干这个，没必要同他们争，我们干新兴行业。总之，落后的没必要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跑，换个方向，做人家没有的。没必要捡珠三角的坏鸟回家养。内地实在不该成为坏鸟拉臭屎的地方。</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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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Aug 2008 18:19:4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27T18:19:4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打算因“足”而改名]]></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716021168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打算因“足”而改名</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2008-8-15</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今天，网友“愤怒的绵羊”来了一条信息问我：“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勇气在名字里（何足道）上用‘足’字? 改吧！一不小心会被牵连的！”羊哥的提醒，我如梦初醒。我的文章这么臭原来是同中国“足”球有关，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呀，想不臭都不行。</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说来十分惭愧，其实羊哥和网友们有所不知，还有一件令我更加羞于启齿的事情，就是我的博名是“何足道”，我的真姓是姓“谢”，你说这丢不丢人，我现在什么都不想，我只想五千年前同“谢亚龙”不是同一个祖宗。更希望“谢亚龙”同谢家人没关系！我们谢家要开除谢亚龙的“族”籍。</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可能是因为多年在生意场上混的原因，习惯不想问过程，只想问结果。不管男足和谢亚龙在赛前有什么委屈，在赛后都是废话。该讲的道理该骂的恨话网友和众评论家都已讲过了都已骂过了。其他的我是无能为力了，只能建议谢氏家族开除谢亚龙的族籍以谢天下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后还有一个建议，除了我们各自长在小腿下的足（脚）还要留着走路以外，其它同‘足’有关系的一律革除，不知是否妥当，还请各位提出建议和意见，另外，名位别忘了帮我取个香一点的博客名……</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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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6 Aug 2008 12:21:1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6T12:21:1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口罩没有侮辱谁]]></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77646445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口罩没有侮辱谁</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2008-8-7</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2003年的非典，惊动全世界。中国很多城市的市民戴口罩上街。特别是香港和广州，连来参加广交会的外商都戴口罩谈判，戴手套签字和握手。报纸上的情人戴口罩接吻。我没有戴口罩去机场接客户，之前我就猜到我们要接的客户一定会戴口罩来广州。果然，客人戴着口罩来了，见了我之后没有直接握手，而是打开包递给我们随行几人每人一个口罩。我们为了表示对客人的尊敬，我们赶紧戴上。</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说句良心话，戴上口罩除了是对客人的尊敬之外，我也不想生病。在非典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戴口罩是科学之举。其实，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不良的环境下都应该戴上口罩。病菌和严重的环境污染是不会管你有否尊严，只要你不科学防范，就一定让你生病让你死亡同时让你传染给其他人。</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之后我们一行几人一起戴口罩飞往长沙，在去岳阳的高速公路上，客人看到车窗外的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后，摘下口罩，笑着说：“这里一定没有非典。不须戴口罩了。”之后我们在湖南几天都没戴口罩，因为不必。我特意提醒，为了健康，还是戴上吧！客人说：戴口罩并不好受，如果不是没办法的情况下是谁都不愿意戴口罩走来走去的。</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这2003年的外商戴口罩谈判，戴手套签字和握手，没有人说是侮辱了中国人。中国人都认为是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客人。戴口罩成了是客人对我们的尊敬也是我们对客人的尊敬，因为谁都害怕得非典。也没有人说害怕中国人的非典就不同中国企业做生意了。然而，这次北京奥运会，有人说要戴口罩来北京。却引起了很多中国人的不满。认为是侮辱了中国人。世界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何就不允许人家戴口罩了呢？如果来北京的客人看到北京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空气清新，谁还愿意戴着口罩在北京走来走去，除非他自己本身有病，或者没脸见人。这是侮辱他们自己。又何来侮辱中国人之说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所以，别人戴不戴口罩与侮辱没有关系，如果北京的空气质量真的很好，又何惧谁戴口罩？关键是北京的空气质量真的很好吗？如果是，让他们戴口罩又何妨？如果不是，那就是我们作为东道主的太不地道了，空气质量不好，又不让人家戴口罩，这样是我们不懂礼貌，还是客人不懂礼貌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报上说，年初广东省的人大代表来广州开会，就有代表从潮州老家带水来广州泡茶，潮州的代表认为广州的水不好喝，但广州人没说是侮辱了广州人的尊严。广州人谦虚地接受了人家的看法，同时也艳羡潮州的好水。广州人能做到谦虚接受人大代表带水来广州喝，也在努力改造环境。为何北京人或全中国人就不能接受老外戴口罩呢？环境质量好不好是个科学问题，是个质量标准问题，不是尊严问题。如果一定要说是尊严问题，那只能说是我们自己侮辱了我们自己，自己没把环境污治理好，客人害怕来了你们这里得病，同外国人戴不戴口罩无关。</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如果我们的环境继续恶化，可能就不是外国人戴口罩的问题了，小心我们全国人都要戴口罩生活，客人就永远也不敢来我们家作客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北就奥运的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首先我们自己要明白，奥运不是我们一家人的，是世界的。环境污染的治理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客人来了，自己家的客厅又脏又臭，脸红的应该是我们自己，不能怪客人捂鼻子。如果真的太臭了，不妨自己也像非典时期一样，我们也戴上口罩如何？如果真的好，眼见为实嘛，明天就知道了！今天生气不是别人侮辱我们，是我们的气量不够。</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所以我说，口罩没有侮辱谁，谁想戴就戴吧！</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776464451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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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7 Aug 2008 18:46:4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7T18:46:4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何足道(修改版)]]></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743323692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FONT size=5><STRONG>何足道</STRONG><FONT size=3>(修改版)</FONT></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2008-8-4</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color=#0000ff size=2>&lt;说明：去年八月份学写博客的时候，写了一篇《何足道》，日后读来，很不尽意，错字也多。今天稍作删节增补，再&nbsp; 次发表。<FONT color=#ff0000><STRONG>请不要推系统</STRONG></FONT>&g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2>很久就想过是否要开一个博客，开了又如何？如果开，用什么名好呢？芸芸众生中我是谁？朋友说就叫“天外来客”吧，有的说叫“天山剑客”吧，有的说“我们连一根草都不如”，我说：“连一缕青烟都不如。”一缕青烟随风飘撒，不用一秒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是达官贵人，也不是商贾富豪，更不是危害社会的大奸大恶之人。既帮不了谁也害不了谁。好人大家希望他长生不老，坏人大家希望他早点死。好人死了伤心的人多，坏人死了叫好的人多。而我，不管是好是坏，一丝影响力都没有，沧海一粟，有我没我都一样。已经是这样的无足道了，我的博客又何足道哉！</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2>我想，我们如此微不足道的人开的博客，就像是无垠的田野里的无数小虫中的一只小虫而已，是如此的渺小，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但是，它们还是发出“叽叽”的叫声，一直在叫，叫到叫不动为止。不知道它们这样的叫声是表示欢愉还是表示愤怒，还是不管是欢愉还是愤怒它们都叫了。也许它们就象我一样知道我们的叫声影响不了什么人或事。也许它们的叫声却引来了它们的天敌，自己的生命当了天敌的佐餐，永远地叫不出声了。然而，到了夏天的晚上，好像没有一只会叫的小虫儿因为害怕天敌而收声，虫儿们也没有因为天敌而灭亡。无垠的天野里还是有无数小虫的叫声，尽管每一声还是同样的微不足道，但是，好象一个都没有少。所以，我慢慢地觉得找到了一个开博客的理由了，尽管自己像小虫儿一样微不足道。</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2>以前，我一直以为，如此渺小的小虫儿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我也有点看不起它们，因为它们太渺小了，太微不足道了。但是我又想，经过了千百亿年来的自然淘汰，在这世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生命竟然没有灭亡，而且一个也没有少。我这<FONT color=#ff0000>顽</FONT>固不化的看法被这渺小而又强大的生命力撼动了。于是，我开始认真聆听它们微不足道的“叽叽”声了。渐渐地，我似乎听懂了它们的声音，它们是在喊着船工的号子，艰难而又稳重地向前迈着沉重的步伐。它们叫喊着，推动着历史的车轮前进；它们吵杂的声音是在辨论，辨论人类历史该怎么书写。我震惊了，它们不是在辨论自己的生死和荣辱，它们是在为人类的至高真理辨论。我觉得它们渺小的身躯伟大起来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2>我已被它们的伟大感动得泪眼蒙胧，蒙胧中我看到它们铺天盖地遍布了整个世界，无孔不入，早已布满了整个网络，成了网虫。它们还是在辨论着同一个主题。在打一场无边无际永不息止的口水仗。我想，这口水的结晶必定是人类理想的最高境界，这不是哪一个圣人的理论可以媲美的，在这滔天如海的口水中，圣人只不过是海洋中的一具腐尸而已。</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2>我觉得自己更加渺小了，渺小到不如一只小虫儿了。小时候的理想不知在什么时候就给忘了，却又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同夹着尾巴做人扯上了关系，曾经找了一万个理由来解释为何如此？为自己的不“伟大”找了一万个藉口。也许“有藉口”就是人与小虫的区别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FONT size=2>我开始痛恨为什么造多了一个“它”字出来，为何不是“他”和“她”呢？比起“它”来，我是多么的渺小了，多么的微不足道，我的博客又何足道哉？</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FONT>&nbsp;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743323692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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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4 Aug 2008 15:32: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4T18:05:0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发红包是光荣还是耻辱？]]></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317184064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FONT size=5><STRONG>发红包是光荣还是耻辱</STRONG></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2008-7-31</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东莞政府给东莞的穷人们发了红包，听说番禺也准备给穷人们发红包。不知东莞和番禺的穷人们是否有高兴起来？</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不是东莞人也不是番禺人，不过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设我是这两地的穷人，收到红包的时候是什么滋味呢？为政府的关心而感动？还是为成为了穷人而难过？据说所发的金额数量并不惊人，只是聊于贴补一两个月的生活费而己，那么一年当中的剩下的日子怎么过呢？一辈子剩下的日子又怎么过呢？想到此处，好像高兴不起来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小时候过年的时候，长辈们给我们发红包，只是额外的惊喜而已，靠收红包是养不了自己一辈子的（当然，这里不包含受贿的几十乃至几百万金额的大红包）。所以，要养活自己还得靠自己学会赚钱的本事。红包一般都是换个暂时的高兴，往往不是生活的主要来源。我不知道东莞和番禺的政府是否有计划以后按月或按季按时地发红包，若是，那就应该高兴了，穷人们以后的衣食得到了真正的保障。那才叫真正的救穷人于水火之中。若以后都不发了，我想，这点钱也作不了什么大用，养不了穷人们一辈子。</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无意给任何热心的事情泼冷水。不管是哪里的政府，只要是有心关心百姓，当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没有穷人赚钱的途径，只是施舍式的发红包，施舍又能施舍多少次呢？就算能永远地施舍下去，长此以往，所谓的穷人很快陶冶成了懒汉。不仅仅父亲是懒汉，儿子、孙子、曾孙……将会一直延续下去，除了原来的穷人，以后其它人手头无钱的时候也必将加入到这个懒汉的队伍里来，届时，政府还能养多少懒汉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任何人给穷人施舍式的送钱都应受到感谢。但是，我从来就反对施舍式的帮助。其实早就有一个妇孺皆知的故事：“两个旅行者，一个带的是一袋干粮，一个带的是一支猎枪和匕首，带干粮的很快就吃完了，最终没有食物饿死在路上。而带猎枪和匕首的一路走来一路打猎，有吃不完的食物，最后到达了目的地。”如果真正有心去帮助穷人，其实办法很多很多，比如：给穷人们创造就业机会、免费培训穷人们的就业技能、税收政策有针对性的调整、创业政策有针对性地调整、多关心穷人孩子的受教育情况……如此等等，办法数不胜数。</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如果只是送钱给穷人，难免有点嗟来之食的味道，又是谁让这些穷人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承受这嗟来之食？暂且不要把问题的性质拔得过高，以免博客被屏蔽。单说救济之法，不仅仅只有发红包吧！到了今天要靠发红包来救济，到底谁之过？</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如果有一天，我也穷困到了要靠政府的红包来过日子。我不知道自己会否无地自容，怎么面对老人和孩子？除了自己无地自容之外，我想还有一个无地自容的就是当地政府官员，因为，我这么能干又肯干的人都到了靠救济过日子，谁之过？我坚信东莞、番禺或其它的穷人们和这些收红包的穷人们当中一定不少比我能干的人，比我肯干的人（当然，我也不是富人，只是害怕有那么一天也靠红包救济过日子）。那又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贫穷，谁之过？</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我没有看到一个政府官员给穷人发红包的时候感到羞愧，看到的却是兴高采烈的歌功颂德。</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红包——到底是光荣还是耻辱？</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317184064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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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31 Jul 2008 19:18: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31T19:28:5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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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lt;原创&gt;总统的屁股会调情]]></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2445964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总统的屁股会调情</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2008-7-22</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惊闻台湾前“总统”阿扁的屁股被一位台湾老伯踹了一脚，</FONT><A href="http://news.163.com/08/0721/10/4HCBHMAQ0001124J.html"><FONT size=3>查看原文&gt;&gt;&gt;</FONT></A><FONT size=3>。真的羡慕死我了！这一脚一定很爽吧！不知比较踢足球有没有不同的爽法？看在我的眼里，这是一种难得的和谐，一种到了极致的和谐。有种“总统”用屁股同百姓调情的味道，到了用屁股调情的地步，还不和谐？</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虽然阿扁一直遭人唾弃，但是老伯还是没有用杨佳的水果刀往阿扁的屁股上戳，也没有用城管的钢管把阿扁打得头破血流。只是用脚在阿扁“总统”的屁股上调了调情。这种氛围、这种情调真把我们这些看惯了打得头破血流、杀倒一片片的人羡慕死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写到这里，我的脚底心开始痒痒了，有种想踹人屁股的冲动。我们大陆虽然没有总统，但是官员无数。如果我们的官员也贡献出他们的大屁股出来供百姓们有气时踹一踹，杨佳还需动水果刀吗？城管还需气势汹汹地拿着铁管上街整顿市容市貌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毛主席告诉我们，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物里学告诉我们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就越大。屁股是软的，踹一脚民心爽，被踹的官员没有伤筋动骨，没有流血牺牲。大不了是一个某某官被百姓踹了屁股的“笑话”，比起打砸烧杀的流血事件来说和谐了万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当然，也不是非踹屁股不可。比如，儿子过于调皮的时候，只要我扬起巴掌准备打，儿子便知收敛。说句真话，为人父多年，还真没打过儿子一次。这当然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我认为做为父亲不可轻易打儿子，巴掌万一落下，不管打在何处，不管痛与不痛，关乎的是尊严问题。小孩虽小，同样有尊严，同样知羞耻，同样会伤心。如果我今天的巴掌轻易乱拍下，既打碎了孩子的尊严，也打碎了孩子对父亲的尊敬。等到将来自己老糊涂了，做错了事，孩子是否也可扬起巴掌扇你老不死的几个耳光呢？其次，儿子也算给面子，知道父亲不高兴的时候赶紧收敛，同时也惧怕巴掌真的拍下来，一切和谐从此结束，难受的是自己。父子之间既有爱心也有惧心，父亲爱儿子，不愿轻易出手打人，同时也惧怕打碎了儿子的尊严和儿子对父亲的尊敬。儿子爱父亲不想让父亲不高兴，同时也惧怕真的巴掌落下。今天强势力的父亲没有用暴力的手段求得暂时的和谐，同时也消除了明天兵刃相见的隐患。</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我们的各级官员往往把自己的大屁股看得比阿扁“总统”的屁股重要，不愿挪动一下，不愿亲自下访了解一下民情。百姓闹情绪，不见官人的影子，只见派警察去抓所谓的“暴民”或“刁民”，以暴力的手段求得暂时的平息和表面的和谐，不外乎是埋下了一颗颗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南边暴一颗，何时北边又暴一颗，东边杀了警察，西边烧了政府大楼。这样的和谐，不顾与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大相径庭，只顾自己的屁股少受累。只是可怜了警察和城管经常遭人打骂。</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为了消解百姓的厌恨情绪，请各级政府官员贡献你的大屁股出来吧！让百姓有气的时候踹上几脚，像阿扁“总统”一样，用你们的大屁股同老百姓调调情，世界一定会少很多流血事件，也让台湾的老伯羡慕我们一回如何？</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2445964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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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2 Jul 2008 16:45:0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2T16:45:0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正龙拍虎与市长横渡]]></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0482350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正龙拍虎与市长横渡</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2008-7-20</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为了7月20日广东各报的头版头条文章能够更加光鲜亮丽。好几天前有好事者何足道写过一篇狗屎贴，建议请周正龙7月19日来为张市长横渡珠江拍照，以证珠江水清，蓝天白云。之所以建议请周正龙，理由如下：</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1）&nbsp; 周正龙所拍的虎照己名扬世界，有一定的名人效应，关注的人多，有利于提高知名度。</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2）&nbsp; 周正龙有拍虎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为市长横渡珠江的宣传活动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3）&nbsp; 请周正龙执笔题两个大字“珠江” 竖在长隆水上乐园的水边，以市长横渡的“游姿”为焦 </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点，以大牌珠江二字和乐园的清水为背景，请周正龙拍上几张照——效果一定很棒……</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4）&nbsp; 万一被揭市长所横渡的“珠江水清”有假，可以借鉴陕西各级政府的成功经验，立即把所</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有责任推给作假者周正龙，由他一人承担，抓周正龙去坐牢便是。至于其它官员和新闻媒体</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的记者都是受骗者，可以认为是被害人，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手尾能够收得干净，不会有</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后遗症。</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综合以上四点理由，请周正龙百利而无一害。但是，不知市长是没有看到建议书还是不认可周正龙的拍照水平？也不知是否不“尿”周正龙的做法？还是认为请周正龙的风险太大？至少不会是费用问题。总之，没有请周正龙。</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但是，为了这次横渡，下令截污了一些时日，多少有点作假的嫌疑，加上今年来天公作美，几乎每一天都在下大雨，处处涨洪水，经过了半年“洪水”的冲刷，珠江水想不清一点都不行……之后再检测，数据一定可观！——这个办法不知是否可叫做“抄袭”正龙拍虎？</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横渡那么宽的江面不喝点珠江水是不可能的，之后是肚里长虫还是皮肤生疮现在还很难说清楚。但有一个人心里一定很明白——环保局长。一辈子没闪过腰，横渡之前不知背了什么重物闪了腰，多即时，好象是故意的。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一个人开溜，不需直饮珠江水，合理合法的规避了肚里长虫皮肤长疮的风险。同时，也规避了参与抄袭正龙拍虎的嫌疑。这个——环保局长，算是我最佩服的高智商的官员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如果周正龙“牢里有知”广州那么声势浩大的抄袭活动，是否也聘个律师来打场维权官司呢？敝人不是法律界人士，还请网友点拔一二……</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但是，无论如何，正龙拍虎的版权是归周正龙的。如果人人都能象周正龙一样作假，正龙拍虎的版权得不到维护，珠江水怎么能清？官场怎么能清？如果正龙拍虎的版权得到了很好的维护，排污企来的监测数据不能作假，政绩不能像正龙拍虎一样作假，珠江水还能不清吗？畅游珠江的日子还会远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但是，我们的事情都坏在“但是”上了，这次的横渡还是有点“抄袭”……</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0482350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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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0 Jul 2008 16:08:2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0T16:08:2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该哭？该笑？]]></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159482589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该哭？该笑？</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2008-7-14</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传说要“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了。虽然听到了这样的消息，但并不知道俱体要怎么个纪念法。大抵纪念，要不是哭，要不是笑。如果是纪念七七事变，那是重温惯怒的感觉，怒之余还可流点泪；如果是纪念党的生日，当然是缅怀革命先驱者们，主旋律是唱赞歌，歌罢可以笑一笑……那么，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是该哭？还是该笑？——这个问题要先搞清楚，该哭该笑必须先定性，把调子定下来，而且还要有红头文件书面通知才行。不然的话，参加纪念人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有的人哭了有的人笑——这样的场情不符合中国纪念活动的习惯，后果将会很难堪……</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按惯例，难堪的后果是不被政治需要允许的，在搞清楚该哭还是该笑之前，必须先定调子，调子定了，你就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定了该笑，届时你笑便是，定了该哭，到时你哭便是。不知现在调子是还没定下来，还是没传到我的耳朵，所以，我就担心了，不要哭错了或者笑错了，哭错了或笑错了都是犯错误。但是我想，至少会在纪念活动之前定下来并下发书面通知，而且是越早越好，以便工作人员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譬如，准备好擦眼泪的纸巾啦，欢快的背景配乐啦，等等……这些哭和笑的配套工具准备得越细越好。</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当然，按照惯例，笑是被允许的，笑的旋律是符合政治需要的，那怕是昨天晚上你的公司破产了老婆跟人跑了，那怕你刚才被人抢劫了，只要你笑都是欢迎的。就像珠江那么脏，市长还是带着几百人笑着去游，只要不是讥笑、耻笑或苦笑。所以，笑的问题基本上是不会与政治发生矛盾的。当然，如果你现在是权钱在握，你当然想笑了，而且还希望这样的改革开放越猛烈越好，并要多多纪念才是！</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虽然笑是不与政治背景相抵触，但是，不管调子定的是哭还是笑，都是个大问题。</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如果调子定的是笑，那想哭的人怎办？难道他们就没有纪念的资格了吗？当然不是。但是，如果想哭，你非得要他们笑是很难的。比如：你的生活区受到严重污染，喝了污染的水得了病；比如：摊贩被城管打到头破血流；比如：你蒙冤多年不得昭雪；比如：被杨佳杀害的警察家属，等等……你还笑得出来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如果调子定得是哭，想笑的人怎么办？如果一个想笑的人非得要他哭也是很难的，比如：你一手掌权钱一手抱着小美人；比如：你像牛根生史玉柱之类一样钱多；比如：你贪脏得手了，除非你像奥运选手得了金牌一样，激动而哭，你还哭得出来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那么，这个纪念是否还要再搞下去呢？我认为，还是应该搞下去。但是，应该分为两个区来搞，即分一个哭区，一个笑区。想哭的人到哭区去大哭，哭个痛快，发泄一下对改革开放的不满未免不是好事。如果憋久了无处可哭，很难说会不会憋出很多杨佳和翁安之类的人和事出来。想笑的人到笑区去笑，也笑个痛快，宣泄出来，以免晚上睡觉时偷笑吵醒了老婆（或老公）……</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想笑不让笑，是个人权问题；想哭不让哭同样是个人权问题。为了想笑和想哭的人们的人权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尊重。诸君：分两个区，一个哭区，一个笑区来纪念这个颇有纪念意义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好么？</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159482589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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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5 Jul 2008 21:48:2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5T21:55:2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市长，何时裸泳珠江？]]></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44746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市长，何时裸泳珠江？</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7-2</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传说一百年前中国有一位先哲提出过三个问题：一、中国何时可以派出第一个人参加奥运会？二、中国代表队何时可以夺得第一枚奥运会金牌？三、中国何时可以主办一次奥运会？很幸运的是，第一第二个问题已实现，这第三个问题再过几天也将实现了，只是等了一百年。</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又传说广州市长第一第二次横渡珠江也已实现，不幸的是珠江水很脏。又听说市长第三次横渡珠江也快要实现了，不幸的是珠江水依然很脏，要干净？是否还要再等一百年？</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尽管有人撰文说珠江水质没有改善，为何还要再游珠江？今天令狐补充在《南都报》上说，珠江水如果真的有持续改善，建议这次横渡改为“裸泳”。敝人本是个老古董，本来对动不动就建议裸体很反感，但这次却觉得令狐先生提出的裸泳有点可爱，因为觉得比裸体奥运五环有意义得多，市长裸泳还是个创举呢。话说大一点，毕竟敝人也希望祖国的江河湖海不要太脏，适合裸泳最好！今天就借令狐先生的花献（问）一次佛，请问一下市长大人，珠江何时真正的适合游泳？何时裸泳珠江？</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其实，广州市长游珠江，不管是何时游我都支持。但不支持截污几天之后才游。支持市长带领各路官员去游，但不支持民众跟着去游。支持市长直饮珠江水，但不支持民众直饮珠江水。原因很简单，我们不能反对市长表“治污”的决心，这是其一。其二，水是干净的也好，脏的也好，市长带领官员去游，如果是干净的，让日理万机的市长休闲一下，未免不是好事。如果不干净，就当作是对市长和众官员治污不力的惩罚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让市长和官员们偿一偿污水味道是否可口也是好事。其三，如果珠江水真的能游能喝，让市长尝尝甘甜的珠江水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以免让世人笑话广州人吝啬，人家当了几年市长，连一口珠江水都没喝过你的，这可是可以载入史册的耻辱。</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民众就不同了，其一，民不可同官比。如果水是脏的，得了病怎么办？市长和众官员就不同了，他们都有医保，住在医院可以拿着工资补贴和医保修养，想拉关系的人还可以借此机会送点什么。百姓若买了医保，最多是拿点医药费住院费的百分之几，自己还要垫出一部分钱去买药，这是不能同官比的了。其二，官员因游珠江或喝了珠江水得病死了，可以追授为英雄。百姓死了就拉去火葬场火化还要家属给火化费用，老婆孩子无人养，可怜多了。所以，不支持普通百姓一起游。</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截污几天之后才游珠江，我是最反对的，因为这是完完全全的做假，既然是这样，还不如就在游泳池里立一个大牌，写上两个大字“珠江”，去牢房里请周正龙过来拍二十八张照片，再请朱巨龙PS一下，发表到报上，再做个“珠江适合游泳”的新闻发布会岂不是更妙？</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尽管我是支持市长和官员们游珠江的，但因为众人都怀疑珠江的水是否真的干净？敝人也不得其解，心存疑惑，今晨喝早茶时，听到临桌老人议论：“珠江水再脏也没有官员的身子脏，脏身游脏水，有什么所谓呢？要干净，一百年以后再说吧！”我恍然大悟，原来真理就在这个喝茶老头的嘴里。</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市长裸泳珠江，真的还要等一百年？</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44746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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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16:04: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3T09:30:5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山寨工厂在中国还会有一些时日]]></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9383152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山寨工厂在中国还会有一些时日</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7-1</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今天，看了网友王冉先生的文章《山寨手机注定不会长久》（此标题己概括了全文内容，在此就不引用原文了）。就作者的一些观点，发表一些看法。敝人认为，山寨手机可能会如作者所说的一样不会长久，但是，“山寨工厂”在中国将还会有一些时日，这是中国的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所决定的。</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国家，经历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城乡贫富差距比改革开放前更加巨大，虽然先开放的沿海城市已经很富裕，需要高质量的消费，但是，大量的城乡边沿地区和广大的乡村还不是很富裕，还需要大量的“实在的”、暂时“解决”问题型的消费产品。另外，现在的现状是，因为中国人口众多，不管是富裕人群还是贫穷的人群，这两个人群都很巨大，所以高档市场和低档市场都是巨大的。——这是经济结构现状，也是消费需求结构现状。</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就中国现状的人口结构而言，高文化、高收入、高消费的人群聚集在沿海城市，而低教育程度、低收入、低消费的人口分布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和城市边沿地区。也是呈现两个巨大的群体现象，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群体，——这是人口结构分布现状。就广大低收入和低消费人群来说，他们既需要低标准的技术工种的工作（和收入）也需要低消费产品来维持生活，这就提供了“低成本”的劳动力和“低消费”的市场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山寨工厂正好满足了这个“低成本”工资和“低消费”这两个方面的需要。在当今的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敢说在短时间之内能消灭中国“低成本”和“低消费”的需求。这两个需求消灭的前提是消灭中国的贫困人口。但是，现在世上还没有谁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消灭中国广大的贫困人口或者说广大的低收入的人口。——这就是山寨工厂还将可以生存下去的条件和原因。</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山寨工厂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定义什么是山寨工厂，一般是指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交税，管理落后，技术条件和场地都很差的“野厂”，产品难于有安全和质量上的保证，也不可能有什么售后服务等……它们生存的优势力是不需要上先进而昂贵的生产流水线设备，全部是手工操作“如床板工厂”等办法来完成工艺等……因为这样对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用工的技术水平要求极低，所以生产成本极低，销售价格极低，以低价格优势占领低消费市场——这是高质量高消费产品无法鞭及的市场空间。</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其实，如山寨手机式的山寨工厂在中国比比皆是，如：潮汕地区的手工绣花家庭作坊，广大城乡结合处的手摇编织机，家庭作坊式的手工插件的电子工厂（他们生产手机，也生产VCD、DVD甚至电视机），家庭作坊式的鞋厂，这些，都是山寨工厂。他们没有挂牌没交税，工人没有社保，低工资收入，产品没有质量保证。销售市场是广大贫穷地区，解决的是低教育程度人群的工作和收入问题。虽然这样的工厂不被政府提倡，但是，如果没有他们填补这个空白，在街上乞讨的人的可能会更多。</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虽然山寨工厂在某些领域消退，但往往呈现此消彼长之势，手工绣花少了，山寨VCD多了，山寨VCD少了，山寨电视机多了，山寨电视机少了，山寨手机多了，山寨手机少了，又会是哪一种新兴的“山寨”产品多出来了呢？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中国的贫困人口没有消灭。中国广大的贫困人口何时消灭，中国的山寨工厂就会何时消灭。只要大量的贫穷人口没有消灭，大量的山寨工厂将长期存在。</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29383152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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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09:38:3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09:38:3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国外垄断组织正在蹂躏中国出口企业]]></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1434039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国外垄断组织正在蹂躏中国出口企业</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7-1</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2008年到今天为止已过去了正好一半。欧美等国的外围经济形势相对于中国来说没有一丝好转的迹象，中国国内经济形势又深陷泥滩之中，暴跌后的股市不见起色，通货膨胀一路高涨，油价上调，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上调，如此这般多种不利因素的叠加，以制造加工业为主体的中国出口企业一片鬼哭狼嚎，抵抗力差的己倒闭，抵抗力稍好一点的也到了乌呼前的苟延残喘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大多数人只注意到了使中国企业陷入泥滩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而没有注意到让中国出口企业咽最后一口气的执刀刽子手——<STRONG>国外垄断组织——类似卡特尔（cartel）的垄断组织等。他们是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独立企业所构成的组织，集体行动的生产者或品牌,目的是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而他们往往不参与实际上的生产，只是做一些品牌，只是设计好自己产品的质量要求下订单到全世界如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生产或采购，贴上他们的品牌，根椐他们的质量要求标准收货，再分发（运）送到世界各地销售。他们往往是有联系的原材辅料供应商或服务机构的联盟。制定暴利的统一价格的联盟。通俗一点的理解是专门向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地区收刮钱财，挤兑没有加入联盟的同行。</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以前，中国企业承接一些非垄断组织的订单的时候，从原料采购，辅料采购，加工，运输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自由选择供应商供货，因为原材辅料的供货商都是出口企业的下家，质量、服务和价格等都是自由双向选择，在成品销售单价十分低的情况下，出口企业还可能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上压缩一些成本，可能在某些环节或全部环节上压点利润出来，最后全批货做下来可能不会亏本或有一点利润。比如：外商下订一个货柜服装的订单，原料是棉，那么，国内出口企业可以比较各个市场的原料价格，湖北省的棉纱贵就可能改为买山东的，国内的棉太贵就可能进口巴基斯坦的，配料也一样，在运输方面，如马土基的船送货到美国或欧洲某港的运费太贵就可改用APL的船或者其它海运公司的船。这样，在自由选择的空间下生存的空间必然大很多（其它行业也雷同）。但是，现在欧美国家经济环境十分恶劣，没有加入垄断组织的无名的小的品牌毫无竞争力，难于同已加入垄断组织的大品牌竞争，市场销量低靡，导至在中国采购下单的量也下降或取消。而国内出口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垄断组织的订单，而垄断组织的订单条件苛刻，给了一个销售价的同时还规定了原材辅料的供货商和单价外，连海运运输公司和价格也规定了，即必须用外商指定的原材料的供货商和其指定的价格，即除了加工费这一项外，其它的成本都是铁板钉钉，其它成本没有一丝一厘压缩的空间。剩下加工这一项，国内工资成本和煤油电等的成本却在一路拔高，毫无利润空间可言，就像身在十面埋伏的西楚霸王，只有死路一条。一单做下来，各个生产环节都是为垄断组织中的供应商和服务机构赚钱。</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中国出口企业表面上看来是在做自由贸易，但是今天，在国际国内经济泥滩的围困下，就成了外国垄断组织砧板上的肉，想切成圆的就切圆的，想切成方的就切成方的，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没有一点自由可言。</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中国出口企业之所以被逼到如此被人蹂躏的地步，当然要归功于政府多年的正确领导和经济底子的薄弱。面对如此恶劣的内外环境，虽然国内企业升级，急转型的呼声很高，但是，升级和急转型同样令人担忧。该升成什么样子，转成什么样子？还是个问题。如果一味地为了升级而升级，为了转型而转型。迅速升级和转型造成的必然后果必定是大量的结构性失业。有政策和资金支持能够迅速升级转型成功的企业必定成为中国的垄断巨头，没有升级和转型成功的企业必将陷入前是狼后是虎的境地，将陷于国内外双层垄断的双层蹂躏。没有升级和转型成功的企业必将纷纷倒闭，结构性失业所引起的必然是国内贫富差距迅速拉大。富人在天堂生活，穷人比比皆是。如此这般，全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梦想可能还有一个漫漫长夜……</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61434039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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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ul 2008 16:03: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1T16:03: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请别把广州打造成地狱]]></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25842070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请别把广州打造成地狱</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2008-6-25</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上世纪末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的片首有这样一句话：纽约是个天堂，也是个地狱。意为只要你去了纽约，你就有可能进天堂也有可能进地狱。我一直没想过进天堂，反而担心入了地狱，因为我的运气和能力本来就不怎么样，如去，入地狱的可能性大，进天堂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所以，不敢有进天堂的奢望，只求不进地狱。还是呆在广州吧！广州有天堂，但没有地狱，大不了清苦一点过日子，至少离地狱还有一步之遥。用哲学观点来解释，这个度和量都还没到质变的境地，毕竟还差一步之遥嘛！如果用微米或者纳米为长度单位来计算的话，这个数字还挺可观的，到地狱还有一串巨额数字的距离呢！所以，广州人和外来人口距离地狱还远着呢！有点人道主义得到普及的乐观。——没纽约好，但比纽约安全。</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沧海桑田，时至今日，广州也不让人这么乐观了。<FONT color=#0000ff><STRONG>南方日报6月25日报道 为讨薪、为感情纠纷而上演“跳楼秀”，有的甚至受雇于人，以“死”要挟来讨政府一个承诺。对于这种作秀成分居多的“自杀”行为，应该怎么样分清真假，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救助方式，以尽量降低社会公共资源的耗费? </STRONG></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color=#0000ff size=3><STRONG>针对吴振鑫等广州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市公安部门近日在答复中表示，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采取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其送劳动教养，目前此法收效显著。</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新闻看完，感觉背脊冷嗦嗦。是不是“作秀”，是不是“受雇于人”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其中必有冤情。如果谁的工资没收到，或都哪个正在天堂生活的富豪，遇到了投诉无门的事，不能哭，也不能闹，否则，将被当犯人抓去劳教……如此这般，好象富豪同打工仔都差不多了，一起进牢房吧！但是，我不知人大代表自己会否遇到有冤无处申有若无处诉的时候，如有，是否也把你抓去劳教？</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这使我想起了前天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个被轮奸的妇女因为投诉无门而裸身上马路拦车，如果按广州的法规，不知这名妇女是否被抓去劳教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新闻说：“<FONT color=#0000ff><STRONG>目前此法收效显著</STRONG></FONT>。”这个效果我是绝对相信的。高高举起的巴掌和屠刀下，哪个小孩还敢再哭？尽管政府有十万个不作为，谁要闹，抓谁去劳教，抓谁去坐牢。我真担心，如果群体性的闹，不知会否像解放前的国民党政府一样架起机关枪来扫射？弄几个惨案出来？这样不是更加干净利落？</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不知提此建议的吴振鑫代表所代表的是谁的利益？为何要这样对待投诉无门的人民群众？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连上街喊冤的唯一方法也要封杀？心肠何其歹毒，手段何其鄙劣！提案的水准如此之低？这样的代表不会是人民选出来的吧？把那些投诉无门的闹事者抓起来劳教，社会就安定了？社会就和谐了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新闻说<FONT color=#0000ff><STRONG>建立科学有效的救助方式，以尽量降低社会公共资源的耗费?</STRONG></FONT> 不知吴振鑫代表的建议有多少科学成份？就其最终目地——让人民“无处申冤”的手段来看，我没有看到什么科学的成份，只看到狰狞和罪恶的面孔。社会的公共资源在什么情况下被称作浪费？难到为人民申冤为人民办事就是浪费？多建一些豆腐渣工程，多建一些脸面工程，就不是浪费？拿去澳门赌博就不是浪费？怎么不见你们用如此毒辣的手段出来杜绝？</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其实，敝人也是愚钝的一类，也不知要怎样制定法律法规才能使社会和谐，但是，现在看来，如果要使社会和谐，使中国强大必须先提高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整体素质。无法想象一大堆低素质的人大代表能有什么好的建议？无法想象一大堆低素质的人大代表怎么能制订出一部好的法律法规出来治理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国家？无法想象一大堆低素质的人大代表能提出什么科学的治国方略？不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无异于给社会制造一大堆毒瘤，社会何以和谐? 国家何以强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25842070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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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Jun 2008 20:42:0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5T20:42:0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请允许韩寒“超越”前人]]></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243591777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请允许韩寒“超越”前人</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2008-6-23</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FONT>&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不知外国人的屁股是否可乱摸，至少中国人的屁股向来就不可乱摸。如果是女性的屁股不小心给碰了，是轻薄，有调戏之意。如果是男性，那是有辱尊容。敢乱摸者，轻则挨骂挨批，重则挨揍。是挨骂、挨批还是挨揍，就看你的运气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听说韩寒说了对前辈作家的不敬之言，有点摸了屁股的意思。于是惹脑了一伙人。认为“小子”口出狂言。我是没有任何资格来评论谁的，不管是老前辈作品还是新秀后生的文章，至少敝人是写不到他们这么有“文采”，只有当旁观者的份，确切一点地说，连欣赏的水平和资格都没有。就象很多不懂足球的人一样，其实是去看热闹，装着懂个球，在一旁瞎吆喝。装得很懂的样子，对着个球指指点点，好像真的很懂似的……其实，敝人就是不懂球的这一类。</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先不管韩寒的“文采”是否有比老前辈的高明，但总觉得，我们至少应该允许后人“看不起”前人。其实，在中国历史上，象韩寒这样说话的人并不少。</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项羽本纪》，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项籍年少时，学文吊儿郎当，学剑戏沥马虎。项梁怒其不成器，籍曰：学文记名姓足矣，学剑杀一人而已，不足学，我要学制胜于万人之术……秦始皇视察会稽、浙江一带，项籍观之羡慕，曰：<STRONG><FONT color=#000080>彼可取而代之</FONT></STRONG>。项梁忙掩其口：勿妄言，灭族之罪啊！——由此可见，少年的项羽就已经不太把秦始皇放在眼里，心里想着“择日”取而代之便是。如果少年项羽当时连想都不敢想又怎么敢做呢？如果现在评论韩寒的人来评论当时的少年项羽，又会是什么结果呢？少年的项羽是否太轻狂了一点？皇帝的屁股也敢乱摸？不怕掉脑袋？然而，项羽的脑袋没掉，反而是皇帝的宝座丢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如果没有记错，毛泽东写《沁园春-雪》的时候是两万五千里长征结束不久，后来在重庆谈判时才发表。不管是刚长征完的时候还是重庆谈判的时候，距新中国成立都还很远。尽管毛泽东自己一再解释“数风流人物”指的是当时的“人民大众”而不是指他自己，但至少有一点是毛泽东代“人民大众”说（写）的吧！中华五千年文明，从秦始皇、汉武帝到唐太宗宋太祖，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在含毛泽东在内的“人民大众”的眼中算得了什么，不是也没“文采”吗？不是也不值一提吗？但是，当时的文学界和政界好像没有像现在攻击韩寒一样攻击毛泽东，反而是看到了中国的希望。同时“吓破”了蒋介石的胆。最终，毛泽东代他自己也好，代全国的“人民大众”也好，证明了他的狂言不狂，大实话而已……</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后人看不起前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一件大好事，人类要进步，就必须在某些方面超越前人。如果人人都不如前人，如果事事都不如前人，社会怎么能够进步呢？成吉思汗的长弓难道不比当今的洲际导弹逊色？秦始皇用来抵御外敌入侵的万里长城难道不比现在的导弹部队逊色？</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如果后人老是以为前人的成绩是不可能超越的，人类文明是否在倒退？文章不比前人好，头脑不比前人灵活，如果这样下去，人类距离回到原始社会还有多远？距离回到原始生物时代还有多远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现代科技与现代文明已证明，秦始皇作梦也不会想到，大秦王朝引以为荣的万里长城在中国的封建社会还没结束就成为了人们餐桌上的笑话。成吉思汗作梦也不会想到他用来横扫天下的长弓几百年后成了公园里游人的玩物。是否也有辱王者之尊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FONT size=3>自古英雄出少年，谁又能断定韩寒就不是当年那个敢于渺视先人的英雄少年？</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243591777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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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Jun 2008 15:59:1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4T15:59:1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建议最“牛”校长叶志平莫当官]]></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9919221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建议最“牛”校长叶志平莫当官</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2008-6-19</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蒋小娟给灾区婴儿喂奶，于是被破格提拔为公安局副政委。最“牛”校长叶志平，因为多年的“努力”维修教学楼，让灾区的2000多名师生毫发无损，让很多人掉眼镜的是叶志平没升官，本以为叶校长可升个教育部部长来当当，或者部长“参谋”什么地干活地玩玩……很多网友为叶志平鸣冤叫曲，我却不这么认为。</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其实，叶志平没升官在情理之中。蒋小娟升官比较好办，因为她不会让官场“群妖” 难堪（这里只指妖类不含清官，当然，欢迎对号入座）。男性官员没有给灾区婴儿喂奶那是没办法的事，因为男性官员的奶头本身只是装饰，给婴儿吸也吸不出奶水来，吸出奶水才是新闻呢！女性官员也不会那么凑巧正在哺乳期，所以也没有奶水，也是吸也吸不出奶水来。因为没有可比性，不会显得其它“群妖”失职。所以，其它人没喂奶是情理之中，完全可以原谅……这可让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无话可说……提拔这样的“英雄楷模”皆大欢喜，不会涉及谁的利益，不会让谁难堪，不会让谁脸上无光。</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如果让叶志平当官，特别是当大官，事情就难办了。试想，所有学校的教学楼都成了齑粉，唯独你叶志平的学校经过你老人家多年的维修而屹立于灾区之中，这不是让中国的教育界“群妖”难堪吗？这不是让中国的官场难堪吗？这不是让中国官场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出丑吗？你这样证明了中国的教学大楼都是豆腐碴而你的不是？你想证明官场腐败而你独清？群妖不整死你还让你当官？等着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试想，如果让叶志平当教育部长，教育界怎么办？用来贪的钱你却拿去修教学大楼，那么教育界众官的小车，洋房，二奶、子女去外国读书的费用那来啊？你不贪你也想叫别人不贪门都没有，现在就不给你开门让你当不成官。看你能“牛”成怎样？以后一分钱都不拔给你，让你的教学楼照垮不误，免得你让众官难堪……</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蒋小娟给灾区婴儿喂奶，而其它官员不管是男是女都没奶水，不会显得其它官员的失职。叶志平就不同了，众官都看不见区灾的豆腐碴教学楼，就说不过去了。总不能说众官都是瞎子吧？叶志平和他的教学楼，还有他的2000多名灾后还活嘣乱跳的师生们就象2000多面“照妖镜”，照得群妖无处藏身，躲都来不及，还请你老去当教育部长？等着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试想，如果让这2000多面“照妖镜”挂在中国的上空，不是比ICAC还ICAC了吗？让“群妖”的日子怎么过呀？从此还会有人想当官吗？到时请你去当官你都不当，长此以往，中国会闹“官员荒”的。如果这样，事态可严重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这使我想起了某官给我讲的一个真实故事，某市新上任不久的市长发现所有市政官员们都经常去宾馆找小姐洗澡、按摸还有XX。于是大怒，在会上拍桌大骂：你们作为人民的“公仆“，澡都不会洗吗？非得要到宾馆叫小姐洗？这一下把事情搞大了，你市长大人不叫小姐洗澡也不让别人叫小姐洗澡，把全市的官员都得罪了，于是众官处处给市长设“难”，让他什么都做不成，还诬告其贪污搞情人。上面的贪官因为经常也得下面的好处，也一起来整市长，上整下顶，最后整得市长焦头烂额，这个唯一的清官最后灰溜溜地辞官不干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还有一个就是海瑞，自己不贪又不让别人贪，不整死你才怪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所以敝人建议，为了叶校长不会常在“水”边走而湿鞋，还是不当官的好！</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99192219</comments>
    <slash:comments>200</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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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9 Jun 2008 21:19:0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9T21:19:0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莫劝女郎乱脱衣]]></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69102686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莫劝女郎乱脱衣</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6-16</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敝人年纪不大，却是个老顽固。一直认为，改革开放同“开放裤裆”没什么关系。然而，当今之中国，大有把“改革开放”同“开放裤裆”对等起来的意思，这个问题不得不讲清楚。</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今天（2008年6月16日）南都报<STRONG>，《比基尼女郎，呢度最多》讲：昨天，来自珠三角地区企业的1202名员工身着比基尼，在广州长隆水上乐园摆出大型的奥运五环造型，用自己的力量支持北京奥运，为了保证活动的权威性，长隆水上乐园专门邀请了广州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STRONG>据悉，广州1202名比基尼女郎合照的纪录，打破了此前由澳大利亚人保持的世界吉尼斯纪录——2007年，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1010位比基尼女郎合影，为目为吉尼斯世界纪录中最大规模。</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就奇怪了，澳大利亚大把的好事你们不去学，却学人家“脱衣服”照相？难道真的是“学坏”容易“学好”难？我不懂一千多人赤条条照相的吉尼斯记录有什么意义。也不知道广州的公证处能证明这一千多赤条条女郎身上的什么东西？是证明了1202人地真真实实的脱得只剩三点式没有一人作假多穿了衣服？还是证明了在光天华日之下愿意脱衣服的人越来越多世风早已日下？还是证明了珠三角的开放指数已高达1202名企业的普通女员工愿意脱？是证明了耻辱还是证明了光荣？</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报纸说<STRONG>穿着比基尼摆出大型的奥运五环，用自己的身体来支持北京奥运。</STRONG>这是什么逻辑？用自己的身体来支持北京奥运同穿比基尼有什么关系？如果你要纯粹的“用身体”支持，就干脆什么都不要穿，完完全全地用一丝不挂的裸体来支持不是更加光鲜？干脆让全世界的人大胞一次“人肉”大餐。干脆来个一千多人的“女体盛”，邀请全世界的色狼全部坐在这“女体盛”摆成的大型奥运五环边漫漫地享用，最好是摆到奥运会闭幕式之后。那才是真正的奥运大餐……</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迎奥运本来就没有脱衣服的要求，穿衣服迎奥运也是可以的。脱光迎奥运，有点妓女迎奥运的味道，叉开两腿做生意，说成是叉开两腿迎奥运，难道你能说她们就不迎奥运了吗？</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改革开放，思想开放，不等于开放裤裆乱搞，脱光衣服乱窜，见人就展示裸体。如果是这样，那应该叫作回归，回归你的兽性，与畜牲有什么区别。如果是这样，改革开放就太容易了，只要脱光了，一丝不挂，身上没东西可脱了，满大街裸奔，开放就到了顶点，再也没有需要改革与开放的东西了。我想，这就是某些人对改革开放的理解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敝人认为，广义的讲，改革开放，思想开放，应该是改革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打破陈旧的思维模式，开放思想，不要墨守成规，大胆拓展，大胆创新，不科学的做法或陋习，或革之或改之，不违反道德准则，不违反法律法规，有利于人民的身体建康，生活改善，有利于国富民强的事情，拔高一点来讲，有利于人类的发展，符合科学规律，即可大胆地去探索，去拓展……不是谁的言论就是真理，只要不符合科学规律的成规，该破的则破，该改的则改，与时俱进……但好的东西还是要大力支持，发扬光大，比如：解放前的妇女缠小脚，解放后的干部终身制，个人崇拜主义，现在的官场腐败，男盗女娼——这些都应该改之，应该革之……而不是把衣服脱了就是开放。</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我们的某些人，看到外国人的女体盛，他们也把女体盛摆上中国的餐桌，看到外国人脱衣服照相，她们也脱衣服照相。把耻辱当光荣。把外国的垃圾文化当作自己追求的目标。外国人好的东西却不懂得欣赏，也不懂得效仿。我想，这才是昨天“女体”奥运五环的原由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69102686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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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Jun 2008 21:10: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7T09:06:1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总理，且慢！]]></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3712212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总理，且慢！</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6-13</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汶川地震过去一个多月了，一直想写点什么，但每每想到总理在一片无边的瓦砾中攀爬，直教人揪心地痛，想写点其它，却老是被总理冲锋在前的场景困扰，让我无法下笔……</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今天（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南都报A22版）记者写到，<STRONG>当时总理说：“把我空投下去！”</STRONG>我心里再次叫了一声“总理，且慢！”</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百度”了一下。温家宝，1942年9月生人。也就是说今年66高龄了。一个60多岁的老人，救灾现场，冲锋在前，我想，救灾现场就算还有比总理年纪更大的救灾人员，有也不多了。这样的场景，即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总理”也会让人泪下，更不要说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全国人民在电视上看到您老在瓦砾中攀爬的身影，无不泪下涟涟……又无不又为您的安危担心而汗下涟涟，无不从心底里呐喊：“总理，且慢……”中国有这样的总理，中国有幸，中国人民有幸……</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这次地震，是全中国人民同自然灾害的一场大战，正如总理所说的一样：最需要的是有力的指挥、勇气和坚强。</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现在是证实了中国人民在灾难面前是有勇气的，也是坚强的。但是，至于指挥，请允许我有点意见。总理是抗震救灾的总指挥，一直要求自己必须亲临一线，亲自现场指挥，这是何等的凶险。余震不长眼；欲塌未塌的危楼不长眼；山体滑坡的乱石不长眼……虽然您是大国的总理，但毕竟同样是血肉之躯……如此冒险的亲临一线实在不可取。因为您是总指挥，您应该稳坐中军账，运筹帷幄，调兵遣将，顾全大局，这样对整个事态会更有帮助……</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因为，您的身后有几百万的军队和警察需要您老的调度，有几千万的党员和干部需要您老的管理，还有十三亿中国人民……，这才是世上最庞大的力量，他们在等着您老的调遣……</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因为，您身后的队伍，有80%比您年轻，特别是我们的军队和警察，100%的比您年轻，比您力壮，他们的冲锋比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有效的多。他们就算不幸负伤也能恢复得快一点……而且他们的数量是数以亿计，而总理中国只有一个，中国人民是不允许您有什么陕失的……中国人是有英勇赴难的伟大精神，其它人行，但我们只有一个总理，我们输不起……</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西楚霸王力能举鼎，每战必身先士卒，所向披糜，沙场上无将可挡，历经七十余场大战，无一败绩。然而最终却败给了坐在中军账中指挥的刘邦、韩信。这不能不说将帅的“运筹帷幄”胜于将帅的“身先士卒”。我们不是不需要身先士卒的“将官”，但是，那个不是您老。他们应该是团长、营长、公安局长、县长、部长等……怎么会要您老上一线，这是怎么啦……</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人类的历史上，每逢大战，作为总指挥的将帅都是不允许上一线的，因为，将帅的安危作为一个小小的个体来说虽是小事，但是，群龙无首是大事。这样的道理完全不需我们这样一介草民来论证。总理博览群书，怎会不知……</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大灾面前，我们更需要理智，当然不是范跑跑这类的理智。我们当然痛恨贪生怕死之辈。但是，如果牺牲所带来的灾难会更大，这样牺牲就是一种特大的错误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再者，总理亲临一线，在这一次灾难中形容为冒着“枪林弹雨“一点都不为过。给安保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让全国人民不得不担心您的安危，无形之中给后方人员增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这样让中下级官员更加腾不出手来救灾、指挥和管理，这样冒险亲临一线，不能完全称作“于事无补”，但至少冒的险太大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中国是一个自然灾难较多的国家，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我们当然祝福我们的祖国从此永远无灾无难，一帆风顺。共产党人都是辩证唯物主义者，深深地懂得灾难的来临是不会以人们的意志而转移的。虔诚的祝福对任何神鬼都无济于事。在此，我们只有衷心地希望您老保重，担子很重，前面的路还很远，还需要您挑下去，您老比我们更明白……</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3712212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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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n 2008 19:01:2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4T09:39:5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中国十三亿人口去哪了？]]></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2293860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中国十三亿人口去哪了？</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6-12</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中国十三亿人口去哪了？提出这个问题似乎有点扯淡。请先别动怒，且听我细细道来。</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听说深圳从2008年7月1日起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深圳市副市长李铭表示，深圳市此次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增强深圳的城市竞争力和吸引人才的优势。他说，深圳拥有700多万外来劳务工，今年一季度，<STRONG>深圳市的劳动力缺口达74万人，</STRONG>提高工人工资也有利于深圳<STRONG>解决“招工难”等问题</STRONG>。 </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STRONG>劳动力缺口达74万人？招工难？中国十三亿人口，还招工难？人都那去了？都当官去了？还是当老板去了？</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近几年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工厂闹“招工难”或“民工荒”，大有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是人所共知的。如说当今的中国其它东西稀缺还说得过去，要说“人口”稀缺，那才真是扯淡。或者说高精尖“人才荒”也说得过去，但是，中国偏偏没闹高精尖的“人才荒”，反而闹起了“民工荒”，这么说来，中国真的是人才济济，闹“民工荒”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依敝人的理解，深圳所说的“招工难”好像也不会是“人才荒”一类，因为他们没说稀缺多少专家，博士、天才或奇才之类的，因为世界上好象没有哪一个城市稀缺74万专家、博士、天才或奇才，更何况深圳这样的城市。所以我猜也是稀缺“民工”一类了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按照常理，中国，除了高精尖人才外，好象其它类型的人口是不缺的。中国缺人，世上还有人乎？</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严格地说，我也不知“民工”到底指的是哪一些人群？如果是指农村户口进城来打工的人,那这里面肯定有天才，当然也有蠢才。那现在工厂稀缺的是“天才民工”还是“蠢才农民工”呢？如果是指没有大学文凭的人或者更高学历的人群？那么，当今的中国每个城市和乡村都有大把这类“低学历”的人群。那么如果是指这一类“工”的话，就该叫作“低学历工”才对，为何专指农民进城打工的人群？所以，被称作民工的应该是指在工厂生产流水线上作业的基层工人或建筑工地的基层工人了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十三亿人口的国家不缺“人才”而缺“民工”，果真是这样， 当然是天大的好事，但人们并没有看到什么令人陶醉的景象。</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深圳同中国其它城市相比福利条件是最好的城市，这么好的条件还缺74万劳动力？有钱也请不到人了，那落后一点的城市怎么办？劳动力缺口会否更大？似乎这个担心不是杞人忧天。</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学生并不好找工作，就算免强找到工作的，很多都是专业不对口、薪水也不满意。这样看来，给人们的感觉是人力过剩。于是，政府领导们又得出了一个答案，中国“就业压力”很大。看到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说成是中国“就业压力大”，看到工厂招不到工就说中国闹“民工荒”。是否有点瞎子摸象的味道，摸到象腿就说大象像柱子，摸到肚皮说大象像堵墙。</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大象像柱子或像堵墙那是瞎子的感觉，“民工荒”和“就业压力大”就是完完全全的官场睁眼瞎了。不把中国的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相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不把高校各专业的招生数量和市场的需求结合起来统筹计划。即使中国只是1.3亿人口也好，130亿人口也好，“招工难”与“就业压力”永远也解决不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所以，中国稀缺的是明眼的政府官员，过多的是青光眼、睁眼说瞎话的官员。</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12293860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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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2 Jun 2008 14:09:3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2T14:09:3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人大”不是藏污纳垢处]]></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42515829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人大”不是藏污纳垢处</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6-3</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改革开放三十年，这个世界越开放就越奇怪。演裸戏，养小秘，大不了是伤风败俗，我这个小老头虽然有点顽固不化，但这毕竟是别人的事。然而，今天有一则新闻就更怪了《广东亿万富翁涉罪照逍遥 因身兼两地人大代表》</FONT><A href="http://gd.news.163.com/08/0603/08/4DGIOFU90036008G.html"><FONT size=3>查看原文&gt;&gt;&gt;</FONT></A><FONT size=3>,说的是<STRONG>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云浮市人大代表梁广镇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然而，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是百色市人大代表，未经其许可，云浮市检察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STRONG>。&nbsp;&nbsp;&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看完这个新闻，我就奇怪了，先不说一个人同时兼两处或多处的人大代表是否合法？就算合法，难道我们的法律是看官大官小，是看什么身份的人才生效？人大代表的“身份”何时成了“丹书铁卷”？ “人大”何时成了藏污纳垢处？如果是这样，凡是身兼两处人大代表身份的人就可以在中国胡作非为了，中国千千万万的“人民的代表”将很快就可以“冶炼”成千千万万个十足的恶棍……我不敢往下想……</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不是研究法律的，但是安常理，在现在的中国，好象没有规定什么身份的官就不能治罪。于是查了一下资料，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有：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免责权，并在时间、经济和物质上受到保障。我不知道这句话中的“特别保护”是指那一些特别保护？难道指的是杀人、放火、偷盗、强奸、贪污、挪用公款、贪脏枉法也受到特别保护？中国的人民代表是像这样的？</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这里面的问题似乎越来越大了，首先，这类代表好象不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人民就算瞎了眼也不会选这样的代表出来。那么，这是谁把这一类人弄成了“人民代表的身份”呢？这就不得不拷问一下我们的选举制度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第二，一个代表身兼多处代表的身份如果不合法，为何经过层层的审查竟然能过关？人民代表的审核制度是否漏洞大了一点？审核的人也是一群草包？</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第三，一个代表身兼多处代表的身份如果“合法”，新中国建国快六十年了，六十年来开的人代表会难道研究出来的就是这样一部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法律？培养出来的是一群恶棍的创造者？这不得不让人心痛每年向国家所缴的税钱了。这不得不让中国人民担心“人大”的质量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第四，若人大代表犯罪，必须先免除其代表的资格才可“治罪”，万一出现“梁案”一样的“人代会”与司法机关的意见相左，罪犯就可逍遥法外是否太荒谬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丹书铁卷”是封建社会家国天下的产物，为何在共和国的今天重现？实在让我这一介草民难于理解。</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42515829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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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4 Jun 2008 14:51:5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6T17:34:5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请不要用放大镜看韩寒的缺点]]></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24392590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请不要用放大镜看韩寒的缺点</FONT></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6-2</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一向对年轻人比较关注，年轻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嘛……当然，敝人的看法代表不了什么，但是，这不仅仅是何某一人是这样，从中国的领袖到普通百姓，自古都是这样&shy;——关注年轻人。</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80后是即将接班的一个人群，不得不让人们关注。80后的亿万富豪我没太在意，最留意的人之一是有点“思想”的韩寒。我认为，韩寒代表的是80后十年出生的一代人的思想。可能是因为我认为思想比财富更重要的原因吧！所以对韩寒比较关注。</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对80后的富豪从来就没有感到奇怪，没有一点惊奇的感觉，反而觉得在这个时代出现80后的亿万富豪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不出现才奇怪呢！就象是豆浆机里加了水和豆子后，豆浆就一定会从出口流出来一样平常。一直担心在这个肉欲横流的时代年轻人的大脑会被金钱的冲击力摧毁，我倒认为：韩寒的“出名”，给了人们一个不太需要担心的答案……因为，他的出名是因为他的文章出名，那是一种思想，这不能同影视名星的脸蛋相比。影视明星脸上有瑕疵，最多是花点粉钱，自己打粉的手艺不济，大不了花钱请几个名家化妆师就解决问题了。人情事物皆文章，但做“好文章”往往是最难做的事，那可是要经得起推敲的事情。特别是年轻人要作出“好文章”就更难，少年韩寒写的是文章，不是名星肩上的脸蛋。</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然而，我们经常担心年轻人，自己却经常犯“苛求”的毛病，经常用放大镜去找年轻人的毛病。今天网易新闻《韩寒博客为莎朗斯通开脱 网友斥其"脑残"》</FONT><A href="http://news.163.com/08/0602/04/4DDGFJ2P00011229.html"><FONT size=3>查看原文&gt;&gt;&gt;</FONT></A><FONT size=3>，我不管“莎朗”为何物，就其“因果论”就足己证明其无知，莎朗“脑残”还说得过去，韩寒也没说莎朗是对的，如果因一句话就说韩寒“脑残”，我想脑残的人就太多了，健康的可能就为数不多了，我们的很多“砖家、叫兽”就是“脑残”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第一次读《杯中窥人》，拍掌称奇，连呼精品！我笑骂道：这个“老家伙”（指作者）功底深厚，不知修炼了多少年，不知今年什么年岁，读透了多少书……一看作者：韩寒？新概念作文大赛冠军？中学生？十多岁？啊……弄错了吧？十多岁的“小孩”能写出这种水平的东西？有这样见地的中学生？会否编辑弄错了作者？抄袭？高人代笔？高人辅导？炒作？等等一连串的“可能”在我脑子里转了一万个圈……我完全傻了……莫不会是真的中国“文林”杀出了一匹黑色“神驹”？自从中国开始向“金钱”看齐开始，有点功底的文人都开始拉“狗屎”了……但韩寒能达到这样的层次，太可贵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从此，我开始留意韩寒，他的作品也不是读得很多，但经常留意他的消息，偶尔看一看他的博客，文字有种清新的感觉，朝气蓬勃，像年轻人的出手，没找出“代笔、抄袭、嫁接”的痕迹。我曾经怀着因为“爱惜、希望他是真的、又担心他不是真的”的复杂心情多次推敲他的作品，最后，至少我是没发现有什么不想看到的事情。我终于不得不佩服这个80后的“小孩”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想问一下那些骂韩寒是“脑残”的人，你们是一个十多二十岁的“小孩”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脑残不残？你们现在又是什么样子？脑残不残？你们说的话是否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推敲？一个十多二十岁的小孩你们希望是什么样子的？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从发尖到脚趾一点瑕疵都没有？每一个毛孔都没有一丝尘埃？你们看看自己经受得起多少倍的放大镜？</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我们没有必要去掩盖任何人的缺点和言论上的一些错误，但是，如果一定要人手一面高倍放大镜，那请先用它看看你们自己，放大镜里，你们还是人么？</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524392590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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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 Jun 2008 16:39:2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02T16:39:2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lt;原创&gt;请“低素质”的官员先滚出东莞]]></title>	
    <link>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43121889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请“低素质”的官员先滚出东莞</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FONT size=3><STRONG>2008-5-31</STRONG></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nbsp;</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听说以后东莞不欢迎“低素质”人口，还听说开了人代会讨论？（这不是造遥）。——听到这样的事情，一种紧迫感袭上心头，人贵有自知自明，我深知自己的素质不是太高。我也不知提出这个议题的人和参加人代会的组员素质高不高，这个我没考证过。</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当然，本来我不太担心东莞欢迎谁还是不欢迎谁，因为我在广州。有紧迫感的原因是因为广州距东莞不远，不知会否象传染病一样迅速传染到广州和传遍全中国。如果同我的担心一样，那我就麻烦了，我将被中国赶出国门。还有我的全家亲戚，还有我的朋友们。不知外国有没有这样的门坎，万一这个驱逐“低素质人口”的“高素质病”在全球流行起来，这可不是玩的！那我就只有寻找外星球，看看外星球是否接纳我和我的亲人和朋友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这几天来，我最想交的朋友就是杨利伟，费俊龙和聂海胜。首先，我想让他们先驾宇宙飞船帮我找一找哪一个星球接纳我这样素质的人，其次，万一东莞的“高素质”病在中国和全球流行起来，我想让他们驾着宇宙飞船先把我这个朋友送到外星球去安个家……</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同这三位飞天英雄交上朋友对我来说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我不是航天局的，又不是他们的战友和同学……于是，我就找了朋友的同学的老婆的导师的领导的二奶的表哥的女朋友的舅舅的老婆的老情人的领导的女朋友的初恋情人……他是他们的朋友。找了这么多人，这事就搞大了，无不是疑惑我为何这么急着要同飞天英雄交朋友？最后，我不得不如实相告，我担心地球流行东莞“高素质病！”这些“朋友”当中有：专家、教授、政治家、有农民、有工人和知识分子，他们听后，眼泪都笑出来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他们的意思大概都是叫我不用太担心，现在的问题不是我的素质大低，是东莞的官场在流行“高素质病”，这帮高素质病的感染者就是低素质的官员，提出这种“低素质”的提案的官员至少应该比其它人先“滚”出东莞才对。</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当然，我希望他们先滚，至少象我这样的人东莞太多了，中国太多了，全球太多了，相比之下叫官员滚蛋容易得多了，叫老百姓滚蛋的可能性不大。</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size=3>于是，我的嘴角挂着微笑睡着了！</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何足道]]></author>
	    <comments>http://david.tse.198.blog.163.com/blog/static/44082867200843121889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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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May 2008 14:01: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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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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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sxs1966.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6IIkBPSrDK-SmbSQhNBOGw==/3958945547435702957.jpg" border="0" />潞人</a>
			<a href="http://yanguowuheng8.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1D3Tx3sCOm8IEx0zWfSmfQ==/177047760351291217.jpg" border="0" />一楼一阁一绣女</a>
			<a href="http://xiangsizi11.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aXw3lYoyfidCRtf3QozC5A==/171699735795552279.jpg" border="0" />相思子</a>
			<a href="http://titi37.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pWlXKhyUMPgvj1e0Qve8uw==/1478306577684553050.jpg" border="0" />听书人</a>
			<a href="http://xz.7654321.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7jtJVK-ZoEHZxdtZ4znx5Q==/461618961805479807.jpg" border="0" />伯乐</a>
			<a href="http://wangxiaoaaaaa.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lMMfTXbq5c9GZ3s280ZS9g==/221520806671305633.jpg" border="0" />*临海听风*</a>
			<a href="http://wuyuesanren.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FcehuPPCnbUNQIcWXx56eA==/491736784314323570.jpg" border="0" />wuyuesanren</a>
			<a href="http://blog.163.com/wang791911303@12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2XQcgp0Br2HzSOSxsWHEgw==/172544160723727191.jpg" border="0" />阿岔</a>
			<a href="http://yanghengjunbk.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PZDzTl1kxmhpJl_cbpJW5A==/221520806671293630.jpg" border="0" />杨恒均</a>
			<a href="http://bs2007120.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aVI_kuCfnwCq6jYK3gd7WA==/186054959605775353.jpg" border="0" />田冰冰</a>
			<a href="http://fat1972.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VN60F3FuuRtyfVA684kGOw==/224898506391851943.jpg" border="0" />老六</a>
			<a href="http://lianki.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FmSc0-ASXNGY67-X-LC7jw==/182395784908668201.jpg" border="0" />满河</a>
			<a href="http://zhongzi111.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KFGv55IDMCrg5g761M0_gg==/4250272148331013827.jpg" border="0" />忠言</a>
			<a href="http://mm6068.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_LwZFSzPLNN7B1YwfudlLg==/171418260818318371.jpg" border="0" />布依女</a>
			<a href="http://zsr0818.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iLMmJh3D714KbHosrym1Vw==/422212465067158032.jpg" border="0" />任重道远</a>
			<a href="http://ruoqian219.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tCulRD2PVh_2bpFWVjKplg==/2875829837053003434.jpg" border="0" />泰湘居士</a>
			<a href="http://blog.163.com/c_syan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m20W2DCN_OVF-Pn87n6zgA==/178455135235003903.jpg" border="0" />莲芯</a>
			<a href="http://ljx63117.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5qQQ-9zjlTowsHecad_OFg==/4007359243429615350.jpg" border="0" />雷家兴</a>
			<a href="http://daisy990714.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HfUj6-lcqbJwJ2dP_gacQg==/628533622994972518.jpg" border="0" />紫陌烟雨</a>
			<a href="http://szajiao.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HddZLkRiIPNaalhVhTqmpA==/1206683225158632537.jpg" border="0" />江山如此</a>
			<a href="http://ruochenlou.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rLzDC3cnOzCCHT2JW7d0EA==/4546383823830782490.jpg" border="0" />若尘之风</a>
			<a href="http://richtlj.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KwkR6j4M2RbdcpcBYllzIA==/448108162924212264.jpg" border="0" />与你独步</a>
			<a href="http://blog.163.com/yuanyaohui@12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hakCJTCXoRB678BTYseZPg==/173107110677252521.jpg" border="0" />牛迹石</a>
			<a href="http://gyf05.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KGCCtATwywpdNPiW5KxUZw==/169166461004021177.jpg" border="0" />鸿宇飞翔</a>
</div>]]></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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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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